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玛莎拉蒂***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玛莎拉蒂***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您好,谢谢邀请。
河南玛莎拉蒂女车主酒驾逃逸***,已引起热议。
事情是这样的:
7月3日晚,谭某(女,23岁,无业)、刘某(男,24岁,学生)、张某(女,21岁,永城市属企业职工)3人,在永城市东城区雪枫路南段烧烤店吃饭、饮酒后,谭某驾驶豫NExx55玛莎拉蒂轿车,与刘某、张某2人一起离开。
22时40分许,谭某驾车行至永城市东城区地税巷时,与正在该路段行驶及路边停放的皖FExx69大众轿车等8辆轿车发生轻微剐蹭,未造成人员伤亡。
随后,谭某驾车逃逸。
22时42分许,谭某驾驶这辆肇事的玛莎拉蒂慌忙逃逸至永城市东城区东环路与永兴街交叉口,再次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追尾撞击一辆停在十字路口正常等待绿灯的豫N0xx2L宝马轿车,导致宝马被撞飞到几十米开外,车辆瞬间爆炸,燃烧成火球,车内2人(葛某,男,44岁;贾某,男,43岁)当场死亡、1人(驾驶员王某,男,31岁)受伤;肇事车内3人受伤。
目前,受伤的4人仍在治疗中。其中,被追尾车内伤者王某深二度烧伤,目前无生命危险,在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肇事车内3人,谭某肝挫裂伤、胸骨柄骨折,刘某肺挫裂伤、侧骨骨折,张某腹腔积液,3人无生命危险,在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
谭明明现在彻底是和受害者杠上了,受害者家属“宁愿一分钱不要,也要***判其***”,谭明明家人称:“拿三千万花在司法上也不赔偿”。难道谭家人想用钱挑战法律的底线吗?有钱就可以藐视法律,就可以让儿子轻判吗?
我认为谭家说这话有两种可能:
一、谭家人可能在以此与受害人家属玩花样,而少赔钱。
谭明明案在1月16日被***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开庭,后又因案情重大被择期宣判。危害公共安全罪是要处以十年以上***、***或者***的,谭家人不可能不知,但如能得到被害者的谅解书就可以轻判。事故造成2死4伤,其中车主目前已经花了300多万,后续仍要花很多钱。谭家既怕赔了钱拿不到谅解书,又怕赔钱太多,所以才放出“拿三千万花在司法上也不赔偿”的话,与受害者家属玩心理战,让受害者家属知难而退,而达到自己花钱少又能拿到谅解书的目的。
二、谭家人真的想通过花钱在司法上,让女儿被轻判。
谭家之前就嫌律师的不专业,不能为谭明明进行有利的辩护,很有可能更换律师或找关系让女儿轻判。
谭家人这种想法是低估了网络舆论的力量,也会害了女儿。
谭家有钱可以请专业的律师向办案机关提供对当事人有利的事实与依据,但他无法改变谭明醉酒驾驶,致使多人死亡的事实。当然谭家有可能会用钱和一定关系,让女儿轻判。但此案已被广大网友关注,如果判的不妥当,会在社会上造成很大的舆论,而被重新审判。如:著名的“山东辱母***案”就是因为网络舆论使得案情反转。而且这样还会使女儿误认为“有钱可使鬼推磨”,从而更加肆无忌惮。
总之,相信司法是公正的,会给谭明明案一个公正的叛绝。
2019年7月3日,河南永城,玛莎拉蒂驾驶人谭某某醉酒驾驶撞向正在等红绿灯的宝马车。致宝马车后排两名乘客被烧死,前排驾驶员王某重伤,仍在ICU病房救治并已经花费了四百多万,被告人赔偿金一分未付。
河南永城玛莎拉蒂案受害者宝马车司机王先生突然高烧不退,医生抢救后多次发病危通知书。王先生妻子称,考虑到费用,无奈拒绝医生转入重症监护室的建议,将丈夫安置在普通病房,希望尽快解决赔偿金问题。乔女士说,谭明明方面已经放出话来,“就是拿出来两千万、三千万,就是花在司法那里,也不会给我们”。
谭的家人为何会如此,难道真像报道的那样,放弃了谭明明,不是这么个理,如果谭明明性命都搭上了,肯定不会再给出一分钱,这是人之常情。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别说谭某某家人,就算换做任何人,都会希望死者家属谅解的。对于死者家属来说,平白无故就这样失去了亲人,肯定是要置肇事者于死地方能解心头只恨。
一审的时候伤者家属一家就要几千万,感觉这是要打土豪分田地的感觉,又要人家命,还想要人家钱,鱼肉熊掌不可兼得。富二代虽然疯狂,可毕竟是人家养大的,救命是本能。伤者,死者家属不依不饶,一边索要医疗费,一边求助网络非要判她***,这种情况下,兔子都会反抗的。
谭明明属于个人行为不是家庭行为,个人名下无财产。经济赔偿也就是说需要筹钱赔偿,不管是跟筹借,比如父母。如果必须偿命谁还会筹钱赔偿,即使当下立刻判决她也没钱赔,只有肯谅解的情况下才会在判决是出钱赔偿,花钱买命或者轻判是明摆着的事,达不到目的也肯定不会给钱,即使***也没权利强制在没判决的情况下让被告筹钱垫付治疗款,何况是你伤者的家属。
一边要命,一边要钱的拉锯战,谭明明家人会继续斡旋,现在就是你要钱可以商量,但你得出具谅解书,有了谅解书,会轻判,至少不会***,你不给谅解书。拖到你没医药费,大不了都是死,你想要医药费,那谭某死不了。
各位网友,你们有何看法呢?
怎么看?显然玛莎拉蒂车主一没把法律放在眼里,认为有钱就能解决问题;二是对死者家属态度恶劣,没有丝毫怜悯之心;三是自始自终都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
玛莎拉蒂车主的言行透露出了对法律法规的漠视,如此严重的肇事案件竟然认为只要花钱就能解决,言外之意就像在做生意一样。
能说出这样的话来基本上就两种情况:这家人在当地的确有一定的门路或者势力,通过金钱交易确实可以减轻罪名;其次是太自以为是,被舆论曝光后的案件还以为可以通过之前一些类似操作来解决。
一个有正常心智和三观的普通人,面对自己造成的这种死亡多人的交通肇事心理负担是非常重的,对生命的尊重会让他们自责,多数情况下都会主动向受害者家属认错,积极慰问赔偿希望能取得谅解,同时也能释放自己的心理压力。
而玛莎拉蒂车主以及家庭的行为显然***出他们这家人自始自终都没有意识到自己身上的错误,以及所犯下的深重罪孽。非常的自私自利,一切都以自己为中心来处理这件事,觉得对自己有利就去操作,根本没考虑过受害者。
显然这样的家庭平日里作威作福惯了,根本不考虑他人的利益,对生命是完全漠视状态,只要自己不死怎么都行。
玛莎拉蒂车主是醉酒驾车,在已经发生刮蹭8车的事故后继续驾驶,最终导致追尾宝马致2死4伤。这种行为显然已经不是普通的交通肇事,完全符合危害公共安全罪,而这个罪名最高可以判***。况且她的行为不仅造成了严重后果,而且还存在拒不悔改不积极赔偿等行为。
对于这种态度恶劣,漠视生命的车主应该严惩,如果这次没有受到很好的教育,那她未来的气焰会更加嚣张,这就不排除后续还会有的受害者。
简直就是没有王法!说出这样的话,天理何在?法律何在?
玛莎拉蒂车主谭某某酒驾,撞死宝马车2死一伤。这个案子已经10个月了,但是至今任然没有任何判决!
并且谭某某一家一直态度非常不好,一副高高在上,我有钱你能拿我怎么样的姿态!简直叫人气愤!
谭某某酒驾撞死人,这是铁铮铮的事实。酒驾就是已经触犯法律!
根据交通法规定:
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谭某某已经构成了犯罪。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
违反交通运输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人死亡的,并且情节恶劣的,要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可以看出,根据我国刑法。谭某某属于过失犯罪!罪不至死!
有钱怎么了?有钱就这么欺负人吗?
撞死了人,事发到现在10个月过去了,还没有宣判结果,肇事者不但没事,还对三位受害人家属放出狠话:就是拿出来两千万,三千万,就是花在司法那里,也不赔偿!
有钱咋的了?
有钱就可以逍遥在法外吗?有钱就可以任意妄为草菅人命吗?有钱就能改变事实改写法律吗?
这件事的前因后果再清楚不过来,,就是谋某和朋友吃完饭,喝完酒后,驾车与路途中行驶的皖FExx69大众轿车等8辆车进行了刮蹭,之后就高速逃逸,结果与前面等红灯的宝马车直接追尾,导致宝马车当场起火,惨剧发生,2死1重伤。看一下整个事发过程,弹某的行为是什么行为?这和故意***有何区别?而死者和伤者几乎就是祸从天降,死都不知道是为什么死的。
肇事过程复杂吗?需要再调查吗?但为什么10多月过去了就是判决不了?
难道真的是有钱能使鬼推磨吗?
这不但是狂妄,而且几乎是目无王法。
有钱就势大,能量大吗?连法律都可以左右吗?
很明显,这是在变相的威胁死者家属,要想拿到赔偿,那就得在谅解书上签字,那就得改上诉,否则的话就是肇事者放出的话:就是拿出来两千万,三千万,就是花在司法那里,也不赔偿!
判的好,法律越来越健全,公民的合法权益才能真正有所保障。
重要的也是大家要有***意识,要对自己的基本权益有所了解,对了执法部门来说也要依法执行,人人平等。和谐社会靠的是每个人的一点一滴的努力。
说到这个案子,卖事故车辆,以次充好,所有类似的事我觉得都应该重判,只有提高违法代价,后果严重了,才会有更多的人遵纪守法。
这个可以很肯定的说,是要非常非常大赞赞赞赞👍的。说明我国的法律法规是正义的。
车友都知道,事故车经过改装之后,虽然可以还原车的原貌,但是车的性能以及参数是不能恢复出厂设置的。所以在以后的行车过程中,由于出现过事故,所以安全性问题是没有保障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玛莎拉蒂***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玛莎拉蒂***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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